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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5月15日报道 6月1日起,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6个车险改革试点地区,将正式使用新的车险条款。
昨日,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表示,商业车险费率将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整商业车险费率的计算公式;
二是简化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系数;
三是扩大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范围,其区间由0.7—1.3,扩大到0.6—2.0,使车险费率和风险匹配度更高了。这次改革给予公司的空间是非常大的,最低的情况车险保费能打到四折,现在的车险最低只能到七折。
车险改革或将终结高价汽车配件
近几年,我国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一直不太理想。相关统计显示,2013年有46家险企的车险业务全线亏损,仅几家上市险企实现盈利。2014年,在28家披露车险业务承保情况的险企中,有22家财险公司车险业务出现亏损,6家险企盈利。
从上市险企公布业绩时的分析看,车险承保业绩的恶化,主要是人伤赔付标准、车辆零件成本、车辆维修的工时价格等大幅提升,造成车险综合成本率上升。因此,早就饱受垢病的汽车配件价格,自然成为险企降低支出成本的首选。
从今年5月1日起,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六地开始启动。有不少保险机构表示,自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未来新的车险费率收取制度,或将成为遏制汽车配件价格高昂的“市场之手”。
中保协财产险工作部主任郭红表示,在2014年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后,通过跟踪监测发现,部分整车厂价格下调的多为高价值、低损失频度、不常用的配件,而对于和消费者日常用车成本密切相关的低价值、高损失频度的配件,比如灯具、前保险杠等,厂商降价很少甚至涨价了,致使消费者对配件价格下降的感受不明显。因此,在此次“汽车消费者常用配件负担指数”的研究中,开始引入事故车配件损失率的指标,进行常用配件负担指数的计算,让消费者更加明了不同汽车品牌的配件使用成本。
笔者注意到,与之前的汽车零整比等指标相比,常用配件负担指数并未将全部零部件纳入考量范围,而是更注重常用零配件的维修、更换,二者互为补充指标。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内车险费率改革的大背景下,未来常用配件负担指数高的车型其车险保费也将高于同价位的其他车型。
从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到汽车消费者常用配件负担指数分析,车险行业正一步步着手破除高价汽车配件。我们有理由相信,当险企逐渐告别过去单纯按照购车价格和出险率决定车险保费价格的“粗放式”做法,转向更为精细的综合成本支出考量,并将其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汽车保险价格参考凭据,才能逐步唤醒消费终端的用车成本意识,并最终影响购车选择,从而真正撬动根深蒂固的高价汽车配件体系。
笔者期待在这次利益博弈中,险企能早日胜出,终结汽车配件居高不下的价格,带给消费者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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